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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母買兇砍手 斬不斷手足情
Sep 21st 2014, 07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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賢仔(右)手上的傷疤仍清晰可見,但與弟弟嘉豪(左)的手足情沒有被利刃所斬斷。 圖/東方日報提供 |
九年前7歲男童岑浩賢被繼母買兇企圖砍斷雙手案,轟動全城,時任特首曾蔭權形容為「人神共憤」。當年男童「賢仔」現在已是16歲的中學生,案發時僅幾個月大、賢仔同父異母的弟弟,在案發後交由社會福利署監管。賢仔表示,弟弟是無辜的,從沒有因被斬而遷怒弟弟,最大的心願是盡快獲恩恤調遷,接弟弟回家團聚。
賢仔因仍未克服心理陰影,不願意回到曾與繼母一同生活的單位居住,與祖母、大伯和父親同住在慈雲山一個300呎公屋單位,由於大伯娶妻生子,令居所更為擠迫,近日弟弟從兒童之家回來暫住,賢仔更讓出睡床,自己到網吧過夜。
賢仔稱,弟弟嘉豪在當年悲劇中只是個無辜的局外人,故從沒有憎恨弟弟。雖然長年與嘉豪分開居住,每當弟弟回家,兄弟會一起出外玩耍、一起打機,漸漸建立了深厚的手足情。現年九歲的嘉豪說,自五歲由外婆得知案情後,與母親關係變得疏離,即使她出獄後曾嘗試修補關係,但至今仍無法原諒她。
向房署申請恩恤調遷
賢仔表示,近年因居住環境擠迫等問題,與大伯娘漸生摩擦,祖母也常被欺負,盼能早日調遷並接弟弟回家團聚。而協助賢仔的區議員陳琬琛指,賢仔繼母出獄後已另結新歡並有意另組家庭,故放棄嘉豪撫養權。如能解決住屋問題,社署很大機會將嘉豪的撫養權判給岑父,故已去信申請恩恤調遷,冀可酌情加快處理。房屋署發言人稱會在能力範圍內盡快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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